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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1.专业简介
我校财政学专业是新中国最早设立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财政学科1983年(含税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04年获得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资格,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2007年再次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08年财政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2010年财政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2.培养目标和理念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具有高尚健康的人格、强烈的民族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财政学理论知识,掌握较强的财税业务实践能力和精湛的财税业务技能,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具有进一步深造和从事财经理论研究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基础,能胜任政府财政税务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的创新型、学术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学习和掌握现代经济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全面深入了解古今中外的财政思想和实践经验,全面掌握财政、税收基本理论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中国税制、政府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理论与实务。熟练掌握一至两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及相当的外语听、说、写、译能力,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从事实际业务工作和研究工作。
3.培养方案和主干课程
政治经济学 | 财政学 | 外国财政 |
微观经济学 | 中国税制 | 财政业务综合模拟 |
宏观经济学 | 政府预算管理 | 中国财税史 |
计量经济学 | 公共支出分析 | 商业银行经营学 |
管理学 | 公债管理 | 财务管理学 |
金融学 | 国有资产管理 | 经济法 |
会计学 | 社会保障管理 | |
公共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 |
本专业在进行理论教学和课堂教学的同时,适时安排学生结合专业所学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实习,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开展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
本专业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4.就业深造
本专业历来把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作为首要目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参照国际一流大学的标准,以本科教育为基础,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了大量的高级财税专门化人才。如前财政部长金人庆、前华夏银行行长段晓兴均为本专业62级毕业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司局级干部中分布了大量的本专业毕业生。近三年来财政学硕士生就业率一直在95%以上,本科生就业率在90%以上。本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方向多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