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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演唱、演奏、排练节目、组织文艺活动等能力,既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等工作,又能在各级群众艺术馆、厂、矿、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辅导、文秘、行政助理等工作高级复合型应用人才。

专业特点和基本要求:本专业学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演奏、表演等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本专业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具有独奏、小型器乐合奏的能力;
    5、具有现代艺术观念和综合艺术素质,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
    6、具有从事美育教育的基本能力;
    7、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主干学科: 艺术学

主修课程:声乐(民族、美声、通俗)、钢琴、古筝、二胡、单簧管、萨克斯、吉他、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制作、形体与舞蹈、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中外音乐欣赏与史论、即兴伴奏、 排练实践课(声乐、合唱、舞蹈、古筝、二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入学第1学期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军训和劳动教育,第3、4、5、6学期参加排练实践课,第8学期参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艺术实践。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