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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评价的通知
创建者: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231
教务〔2020〕81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评价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的宏观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请各二级学院按常规组织学生开展学期评教工作。本次评教对象是2020年秋季有开课的任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教务科、学生科做好学生评教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学生在校园网环境中通过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系统入口登录(http://jwc.qztc.edu.cn),校外网通过VPN服务https://vpn.qztc.edu.cn访问教务管理系统,在“教师教学评价”模块中对所学课程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学生评教之前需先核对是不是本学期所学课程都可评估。
3.教师教学评价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4日。
4.学生没有对2020年秋季所学课程进行教师教学评价将不能查看课程成绩。
5.任课教师在所有考试结束后一周内(2021年1月24日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凡没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的教师不能查看该课程的学生评教结果,其他相关人员也可以在教师上传成绩后查看学生评教结果。
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