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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医专学〔2020〕45号关于做好“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46 发布时间 : 2020-09-14 17:09:58 字号 :
泉医专学〔2020〕45号
关于做好“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风、班风建设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建设。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对培养学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调动我校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增强集体观念、集体荣誉感,学校决定开展评选校“文明班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表彰对象为我校在校的学生班集体(2020级新生班级不参评)
二、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班级数,对名额进行以下分配:
1、护理学院:6个
2、临床医学院:5个
3、药学院:3个
4、检验预防学院:2个
5、口腔医学院:1个
三、评选标准
“文明班级”评选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学习氛围浓厚、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素质高风采优等。
具体标准可参照《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里的《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文明班级”活动的实施办法》、《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明班级”评估标准与细则》。
四、评选要求
受到推荐评选的班集体,要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明班级推荐表(一式二份)、汇总表及学院公示,盖学院公章,并请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11518963@qq.com。
附件: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明班级推荐表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