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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
一、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始建于1975年的琼台师范学校文艺科班,开创了海南艺术教育的先河,在海南音乐教育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学院经历几十年的办学,发展趋势良好、办学经验丰富,立足本土传统文化、秉承师范教育的办学理念,在教学、实践与研究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学院现有学生1032人,教职工58人,专任教师48人,其中高级职称26人,博士学位2人,硕士学位21人。教师发表国家级、省级论文近147篇;出版专著31部;主持、参与的省级、校级课题21个;举行师生、个人等音乐专场100多场;出版个人音乐专辑30张,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比赛荣获奖项150多项。学院教学场地、设备完善,满足正常教学和实训的需求,有140间琴房,六间电钢、电子琴教室、舞蹈厅、合唱指挥室、民乐、多媒体音乐教室、音乐实训厅等。同时签约合作近三十个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见习教学平台。
学院大力提倡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多次参与省文联、省文旅厅、省残联及海南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文艺系列活动,其中受邀参加建省3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三月三”大型活动主要表演单位的演出等成绩显著,受到上级部门的嘉奖。参与演唱、拍摄的公益歌曲有《逆行者》《众志成城》《孩子你要好好的活着》、海南志愿者之歌《分享》《志愿者们一起来》、为赈灾献唱曲目演唱《天涯有爱》《回到故乡》《守候故乡》等,得到社会的一致认可及好评。
二、专业简介
音乐学(四年制师范本科)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宽厚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懂得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进行小学教育科研的初步能力,具有创新和实践能力,能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及音乐类专业培训机构工作,能从事电台、电视台、出版部门的音乐编辑以及事、企业单位的群众文艺工作。
音乐表演(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音乐表演专业知识和艺术素养,能掌握音乐表演技能,了解音乐艺术管理知识、节目组织和策划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能在专业文艺团体、社会文化部门等相关机构从事音乐表演、编导、教学和演出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舞蹈表演(三年制专科)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舞蹈理论、音乐理论的基本素养,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和较强的舞蹈表演、编排、组织文艺活动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艺团体从事专业表演,能在企业、事业单位承担舞蹈骨干文艺工作者及基层管理人员,能从事中小学、幼儿园舞蹈教学、编排、群众艺术活动组织等工作。
音乐学院师生赴三沙慰问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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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室
舞蹈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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