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扫一扫关注学校更多资讯
关于我校2020年社招招生录取工作的声明
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特对我校今年社招招生录取工作声明如下:
一、我校将严格按照《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员参与我校社招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三、被录取的考生,除入学报到时向校方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教学教材等费用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希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积极备考,按时参考。请认准我校网址www.ncc.edu.cn,招生办咨询电话025-85395230、82212198。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特此声明!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