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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解读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解读
1、学校将于什么时间开始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招生,使用的范围是什么?
答:我校将从2017年起在春季招生中率先尝试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取得相应使用经验的基础上,近一步总结、完善和深化试用办法。学校会采用“逐步推行”的方式在普通高考录取和其他特殊类别录取中进行参考和使用,使用办法会通过我校发布的各类别招生章程(简章)予以明确和公布。使用的省(市)范围包括上海市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市)。
2、学校如何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答:我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市),通过相应途径向我校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报名资格审核和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学生无需单独向我校提供综合评价材料。
3、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的制定原则及关注点?
答:我校以“诚信、知识、能力和创新”作为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的基本原则和参考依据,在此过程中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定位。学校将通过围绕校训“立信”和大学精神“立诚明德、经世致用”,重点考察学生的品德修养、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与实践能力,着力选拔和培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所需要的应用型和创新型诚信财经金融人才。对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和录取中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4、学校主要考查学生哪些方面的素质?
答:我校将根据对“诚信”财经金融人才的培养校训,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定位,从考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察: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2、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3、专业兴趣和学科特长。4、学习能力。5、独立探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学校将如何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答:根据我校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自2017年起,我校将在以下三方面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在春季招生考试和录取中使用。学校将请专家根据五方面考查内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审,并在面试时作为重要参考材料使用。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2)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使用。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在严格执行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依据。3)在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录取工作中的使用。上海考生报名参加我校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录取工作中,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并将此报告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6、学校是否会依据一定的原则与公式对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量化打分?
答:学校暂时不进行量化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