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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5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培养高职专科技术人员
第九条 办学特点: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现有1个艺术招生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含艺术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2020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专科)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计划数进行招生。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继续使用省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如省录取规则发生变化,我校按省录取规则规定执行;如未发生改变,我校执行原录取规则:文化、专业分数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我校各专业学费按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标准暂定。艺术类5600元/生/年,另外,住宿费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500元/生/年,书费预收500元/生/年。如遇学费、住宿费、书费等收费政策调整,将按照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奖励:目前,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河南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订单培养企业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对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院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置地大道西段
联系电话:0396-2869986、2869226、2869000
传 真:0396-2869986 邮 编:463000
学校网址:www.zmdvtc.cn
招生信息网:zsxxw.zmdvtc.cn
电子邮箱:zmdzyzsbgs@126.com